%0 Journal Article %T 珠江三角洲地区三类动物性食品中毒杀芬污染水平 %A 刘志斌 %A 周健 %A 张建清 %A 李胜浓 %A 林晓仕 %A 蒋友胜 %A 陆少游 %J 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D 2014 %X 目的 调查珠江三角洲地区鱼、鸡肉和畜肉中毒杀芬污染水平及其单体分布特征。 方法 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采用非概率抽样方法中的立意抽样方法,采集广东省惠州、广州、东莞、江门市的鱼、鸡肉和畜肉食品样品共计60份,采用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双聚焦磁式质谱联用方法(ID–HRGC/HRMS),对3种指示性毒杀芬单体Parlar 26、Parlar 50和Parlar 62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对污染情况和特征进行比较分析。 结果 鱼类、鸡肉和畜肉中毒杀芬的 M 分别为12.87、5.8、1.89 ng/kg(本文内均为全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H =14.29, P =0.001);海鱼中毒杀芬含量( M =32.07 ng/kg)高于淡水鱼( M =10.63 ng/kg)( Z =–2.52, P =0.012)。鱼类中Parlar 50、Parlar 26为主要特征性污染物,分别占毒杀芬总浓度的44% (9.91/22.60,ng/kg)、39%(8.89/22.60,ng/kg);鸡肉中以Parlar 62、Parlar 26为主,分别占42% (5.03/11.90,ng/kg)和38% (4.58/11.90,ng/kg);畜肉中以Parlar 26和Parlar 62为优势单体,分别占57% (3.45/6.08,ng/kg)、26%(1.58/6.08,ng/kg)。 结论 珠江三角洲地区3类动物性食品毒杀芬处于较低水平,远低于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所规定的动物性食品中0.1 mg/kg的限量标准。3类动物性食品毒杀芬单体特征不同,反映了不同种属动物富集此类污染物的生物学差异 %K 毒杀芬 %K 食品污染 %K 气相色谱–质谱法 %K 动物性食品 %U http://www.pubhealth.org.cn/cn/wxshow.asp?id=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