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英语法律汉译中“得”字的应用及其文体学意义 The Use of "de" in Translated Laws and Its Stylistic Significance %A 赵德玉 %A 黄莺 %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D 2016 %X "得"字的肯定式曾经是法律语言中的惯常用法,但在我国现行制定法中极少出现,而在由英语译成汉语的法律——尤其在翻译年代较早的法律——中使用较多。本文据调查认为,该词在汉译法律中的使用是过去法律汉语风格的一种孑遗,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域中法律汉语的规范。本文预计,如果法律汉语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不出现该用法的复古,此种用法将逐渐消失 %K “得”字 %K 法律翻译 %K 文体学意义 %U http://zghz.cbpt.cnki.net/WKD/WebPublication/paperDigest.aspx?paperID=9ef19ec0-9803-41c6-a2dd-37ce62cc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