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医药分业在台湾 %A 林端宜 %J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D 1998 %X 1997年3月台湾地区开始推行“医药分业”管理。“医药分业”即是由医师负责诊疗,开出处方,而由药事人员(药师、药剂生)负责调剂及药物咨询的医疗分工。 医药分业的观念在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六、七十年代,一些国家就开始以立法手段强制医药分业,如德国、法国、意大利;一些国家虽非强制性,但实际上已实施医药分业,如美国、瑞士、波兰、捷克、菲律宾等。可见医药专业分工、分治是世界化潮流,大势所趋 %U http://xxzz.cintcm.com//oa/darticle.aspx?type=view&id=1998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