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高等院校在校生发生人身伤害的责任分析 %A ?徐万鹏 %A 何红锋 %A 张秀清 %J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 273-276 %D 1999 %X ?对我国高等院校在校生的年龄段及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进行了划分和分析,论述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了将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大学生确定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立法建议;论证了在高校内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种类及责任承担原则。 %K 高校 %K 人身伤害 %K 种类 %K 责任承担 %U http://xbskb.tjujournals.com/oa/DArticle.aspx?type=view&id=1999121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