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三包”有效期的适用问题研究 %A 吕凯 %A 韩晓星 %J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 77-81 %D 2009 %X "三包"是我国消费者保护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实践中常常有销售者混淆"三包"有效期和《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的概念,推卸责任。实际上"三包"有效期和《产品质量法》的诉讼时效并无冲突,只是前者适用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后者适用于产品质量侵权责任。通过对两种责任的比较研究以及"三包"有效期的合理性分析,阐述如何合理运用"三包"有效期以及《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双重保护。 %K “三包” %K 有效期 %K 诉讼时效 %K 产品质量 %K 违约责任 %U http://xbskb.tjujournals.com/oa/DArticle.aspx?type=view&id=20090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