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责任人:人为社会存在物的一种理解 %A 宋周尧? %J 天府新论 %D 2004 %X 重解马克思的“社会人”的合理结论是,人既是“利益人”,又是“责任人”。责任是人为社会存在物的根本规定,人是一种责任性存在物。人的责任观念和理性的自觉构建,对现时代人的文明生存和文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K 社会人 %K 责任人 %K 文明生存 %U http://www.tianfuxinlun.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040126&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