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肖像权、无形资产所有权与债权―――论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中的权利 %A 杨茜? %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P 381-384 %D 2006 %X 将新制度经济学、民法学理论结合起来,对运动员的肖像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运动员与投资者(或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成机制进行研究。认为运动员无形资产包括运动员的荣誉、知名度、亲和力和影响力等内容,肖像权不属于运动员的无形资产,而是保护、开发运动员无形资产必不可少的权利;投资主体多元化不能改变运动员无形资产的私有性质,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只属于运动员本人;投资者(或用人单位)拥有的并非是运动员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而是债权,即运动员无形资产的部分使用权和收益权;债权、债务关系是界定投资者与运动员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据此,对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的文件进行了评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K 体育运动员 %K 肖像权 %K 无形资产 %K 资产所有权 %K 债权 %K 债权请求权 %U http://journal.tjus.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60524&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