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我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中的致害责任探析 %A 朱文英? %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P 493-496 %D 2010 %X 随着学校体育设施逐渐对社会开放,学校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体育伤害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在学校体育设施中受到伤害,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赔偿。对学校体育设施致害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责任基础来源于学校或其他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或其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赔偿范围应当限定为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学校或其他管理人可依据侵权法的规定提出抗辩,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此外,在出现请求权竞合时,受害人可择一而行使。 %K 致害责任 %K 体育法 %K 学校体育设施 %K 对外开放 %U http://journal.tjus.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0609&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