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体育社团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探析 %A 张鹏? %A 汪全胜? %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P 10-13 %D 2010 %X 通过相关案例的回顾与分析,提出由于我国体育社团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缺位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国体育社团作为管理单项体育运动的非营利组织,其内在的公益性质和外部的监管需要决定了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对国外先进立法规范加以比较借鉴,认为应当尽快构建我国体育社团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在立法模式上,体育社团的信息披露制度可借助我国行业协会立法加以规定;在信息披露的范围确定上,划定体育社团应主动披露的信息、依申请披露的信息和信息披露的例外情形。此外,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体育社团应向其成员 %K 体育社团 %K 信息披露 %K 法律制度 %U http://journal.tjus.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0103&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