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基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两岸渔业经济合作 %A 黄硕琳? %A 董莉莉? %J 水产学报 %P 154-160 %D 2011 %R 10.3724/SP.J.1231.2011.17256 %X 归纳总结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几个附件的内容,分析了ecfa生效之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对渔业动物产品进口的影响。研究认为,从台湾进口水产动物产品税率的降低和趋于零,无疑将大大提升台湾水产动物产品在大陆的竞争力;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台湾出口到大陆的水产动物产品数量将会大幅度提高。这种状况无疑是对大陆水产企业的一种挑战和冲击。只有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降低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大陆的水产企业才能应对这种挑战,承受这种冲击。在服务贸易方面,如果台湾能够在大陆设立这些方面的企业,提供有关远洋渔业、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开发服务,必将推动我国大陆渔业技术的快速提升,促进渔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在投资与经济合作方面,如果在ecfa的框架下,逐步减小双方投资的限制,从目前的侧重第一、第二产业的投资扩展到全方位的投资,涵盖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加工、水产饲料、远洋渔业、休闲渔业、科技合作等领域,则必定促进大陆水产产业的整体提升,提高渔业经济的效益。作者对在ecfa框架下的渔业经济合作,从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休闲渔业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K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K 渔业经济 %K 海峡两岸 %K 经济合作 %U http://www.scxuebao.cn/scxuebao/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1207256&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