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湿地保护诉求中的《环境保护法》修订与适用 %A 梅宏 %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P 42-50 %D 2014 %X 新《环境保护法》在定义“环境”时增加了“湿地”这一“自然因素”,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意味着该法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法的层面向湿地保护提供法律支持。《环境保护法》的新增规定不仅适用于湿地保护,对未来的湿地保护专门立法也具有指导作用。在我国湿地保护国家立法尚未提上议程的情况下,新《环境保护法》施行时应当考虑湿地保护的立法诉求,结合湿地保护的需要完善制度的运行。 %K 《环境保护法》法律修订湿地保护立法环境法 %U http://journal.ecupl.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403004&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