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法律不是反垄断的根本手段 %A 郝铁川 %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P 33-39 %D 2008 %X 一个经济体内部的垄断要靠开放经济来解决,自然垄断要靠科技的进步来打破,资源垄断要靠替代品的发现来冲破,国家造成的垄断要靠经济的极大发展和国家的消亡来根除,垄断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修正。法律虽然是反垄断的重要手段,但不是根本手段,比其更重要的手段还有技术进步、发展垄断产品的替代品、推进开放经济的形成等经济类手段。因此,不能迷信反垄断法。 %K 反垄断经济进步法律 %U http://journal.ecupl.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806004&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