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技艺理性视角下的司法职业化 %A 姚中秋 %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P 3-13 %D 2008 %X 从普通法法理学的“技艺理性”概念出发,能够得出司法职业化必要性之结论。司法是一门技艺,法官要承担其职能,需要具备技艺理性。技艺理性由技术性知识与实践性知识构成。获得后一类知识,须依靠司法职业化的种种制度设计。同时,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司法职业化并不会导致司法神秘主义,司法职业化本身也内含了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 %K 技艺理性法院司法职业化司法改革 %U http://journal.ecupl.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806001&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