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民法性质论 %A 张驰 %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P 30-38 %D 2008 %X 市民社会法、私法和权利法是民法的主要性质体现。调整法律地位平等者之间关系是民法本质属性所在,是民法体系的逻辑起点。研究民法性质对于把握民法基本理念、推动民事立法和司法完善均有裨益。 %K 市民社会 地位平等 民法性质 %U http://journal.ecupl.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801004&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