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不完全质押背书的法律效力反思——基于立法论与解释论的双重视角 %A 曾大鹏 %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P 42-51 %D 2010 %X 关于不完全质押背书的效力问题,我国《担保法》、《票据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可谓一波三折,无论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或“新法优于旧法”规则皆有违《立法法》,已有的“无效说”、“无对抗力说”、“有效说”以及“效力未定说”也缺乏充分的解释力。为兼顾交易自由和交易安全,我国宜坚持《票据法》第35条第2款之规定,对《物权法》第224条作限缩解释,确认不完全质押背书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 %K 质押背书不完全质押背书立法论解释论 %U http://journal.ecupl.edu.cn/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05005&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