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宪法为何列举权利?――中国宪法权利的规范内涵 %A 秦小建 %J 法制与社会发展 %P 89-100 %D 2014 %X 当下中国的权利话语因缺少制度化的规范内涵,而易被滥用。宪法作为权利的最高规范载体,是其规范内涵的权威阐释者。权利的实现依赖于社会资源投入。由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有必要由获得普遍同意的宪法来确定各种诉求实现的先后顺序。宪法通过政治体制设计构造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机制。以被宪法列举的权利赋予共同体成员参与社会资源分配的资格,由此表明宪法权利赖以实现的宪法义务;而未被宪法列举的权利,虽未获得参与社会资源分配的资格,但却是宪法“努力实现的目标”,这是宪法审慎考虑社会资源承受能力的结果。此种理解,可维系宪法与社会结构的动态平衡,消解通过宪法列举权利所引发的诸种隐忧,亦可抑制因规范内涵缺失所致的权利泛滥倾向。 %K 宪法 %K 宪法权利 %K 未列举权利 %K 社会资源分配 %U http://fzyshfz.paperonce.org/oa/darticle.aspx?type=view&id=2014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