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设立“虐待儿童罪”探析 %A 刘焱 %J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D 2014 %X 处于特殊身心发育阶段的儿童,应当成为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设立虐待儿童罪,可有效加强对儿童人身权利的全面保护。虐待儿童罪保护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犯罪主体可以设定为除亲生父母外的一般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儿童情节恶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K 虐待儿童罪 %K 虐待儿童 %K 情节恶劣 %K 主观故意 %U http://journals.hut.edu.cn/sk/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40208&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