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日本规定湖水中氮、磷含量的合理标准 %J 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D 1984 %X 日本环境厅长官咨询机构—中央公害对策审议会会长和达清夫于1983年1月18日提到关于日本湖泊水中氮、磷含量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问题。根据湖泊不同利用目的,将湖水中氮,磷含量分为五类环境保护标准。并且环境厅表示今后要在每年内对十个湖泊实施所制定的氮、磷含量合理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按1升湖水中氮、磷年平均含量分成五类。根据“自然环境保护 %U http://www.aes.org.cn/nyhjkxxb/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6763&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