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明清徽州地方性行政法规文书初探 %A 卞利 %J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 107-112 %D 2009 %X 明清时期,徽州府及所属各县地方官府为行使行政治理职权、开展地方各项工作与活动而制定与颁行的包括告示、禁令等在内的各类行政法规类文书,存世数量颇丰。这些文书可以从涉及的范围、内容、载体等方面分为不同的类别,都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性、地域性、时效性、针对性的特点,而且通常都有比较规范而固定的格式和处理程序。在实施过程中,普发性地方行政法规的执行更多地依赖于百姓的自觉,效果一般都不理想;专门性的法规由于针对的范围较小,执行的效果较为理想。 %K 徽州 %K 徽学 %K 文书 %U http://ahdxzsb.paperopen.com/oa/DArticle.aspx?type=view&id=20090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