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回到儒教自身――“儒教形态”引论 %A 白欲晓 %J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 34-40 %D 2010 %X 儒教研究需要“回到儒教自身”以寻求关于“儒教”的切己描述。儒教作为“社会存在”,是一种公共―集体的“行为方式”,具有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并通过观念性和物质性的“结晶化”形式表现自己。“儒教形态”是对儒教结构功能及其历史特征的指认,也包含对儒教得以奠基的存在理解的说明。 %K 社会存在 %K 儒教形态 %K 社会事实 %K 涂尔干 %U http://ahdxzsb.paperopen.com/oa/DArticle.aspx?type=view&id=201004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