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行政复议程序应当多样化 %A 许安标 %J 法学研究 %D 2004 %X 行政复议本质上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自我纠错机制,正因为它是一种自我纠错机制,所以有着天然的和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在试图改革和完善这种制度时,应当正视这种先天的缺陷与不足,并不一定要人为地去追求最理想的模式。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40233&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