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 %A 罗培新 %J 法学研究 %D 2004 %X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公司合同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组合约的联结,多方博弈的结果将创造出内生性合理秩序,不应强行加入外生性制度安排。然而,与普通合约迥然相异的是,公司合同是长期合同和关系合同,存在着诸多漏洞,仅靠合同法并不足以保障各方预期。作为公司合同的模本机制和漏洞补充机制,公司法补充而不是代替了公司参与方的合约安排。因而,立法者只有按照合同的规则和市场的路径来进行公司立法,公司法规则才能获得正当性。 %K 公司合同 %K 公司法 %K 正当性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40206&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