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论诉讼上的抵销 %A 陈桂明 %A 李仕春 %J 法学研究 %D 2005 %X 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减少或消灭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提出债权抵销的主张。这种抵销的性质属于诉讼行为,应当据此设定其要件、法律效果和权利行使方式。不应当采用扩大反诉制度的适用范围或采取强制反诉的做法,而应按照独立之诉对待。作为诉讼行为,诉讼上的抵销应具备诉讼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作为独立之诉,诉讼上的抵销应当具备反诉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K 民事诉讼 %K 诉讼行为 %K 抵销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50505&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