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债权物权区分说的构成要素 %A 金可可 %J 法学研究 %D 2005 %X 债权物权区分说是德国民法学最重要的体系特征之一。这一区分理论包含了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客体的区分等四方面的内容;由此可以得出科学的债权和物权概念。但债权与物权的区分并不能周延现实中的一切权利类型。为此有必要将这两者的区分还原为其构成要素,并从这些要素出发,以类型学方法重新构建权利类型体系。 %K 债权物权区分说 %K 支配权 %K 请求权 %K 绝对权 %K 相对权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5010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