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论身份权请求权 %A 段厚省 %J 法学研究 %D 2006 %X 身份权应当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和监护权四个方面的内容。法律对身份权的保护历史悠久,对身份权的民法保护包括斌予身份权人请求权、确认诉权和形成诉权三种方式。身份权并非典型的绝对权,其在对外的关系上具有绝对权的性质,在对内的关系上具有相对权的性质,故身份权人的请求权只能向身份义务人主张。因此身份权请求权应当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身份义务人的请求权,一种是针对身份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的请求权。 %K 身份权 %K 请求权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6050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