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 %A 王太平 %A 杨峰 %J 法学研究 %D 2008 %X 面对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益扩张的知识产权,学者提出了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理论。公共领域是知识产权的效力所不及的知识领域与知识的某些方面,它不仅是对抗知识产权不合理扩张的旗帜和理论武器,也可以解决反对知识产权不合理扩张的社会力量的集体行动问题,还是创造的前提和知识产权制度正常运转的工具。公共领域存在的客观基础是知识的公共性、共享性以及历史继承性。尽管公共领域有独特的价值、功能和存在的客观基础,它也有假设前提虚假、作用范围有限等局限性。公共领域的局限性可以被克服。 %K 知识产权法 %K 公共领域 %K 知识的公共性 %K 公共领域的局限性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8010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