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 %A 朱岩 %J 法学研究 %D 2009 %X 传统侵权法的内在体系建立在自然人过错侵权的基础上,无法满足现代风险社会的需要。从社会主体分化、风险来源、组织分工等社会基础出发,现代侵权法的归责体系应包括过错责任、危险责任和组织责任。其中过错责任日趋衰落,危险责任与组织责任成为风险社会中的重要归责事由。侵权法的外在体系应当反映其内在体系的本质结构,在立法模式上须围绕三元归责事由展开。 %K 侵权法体系 %K 风险社会 %K 危险责任 %K 组织责任 %K 过错责任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9050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