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社会治理新模式与行政法的第三形态 %A 江必新 %A 邵长茂 %J 法学研究 %D 2010 %X 基于外部环境及自身理念、结构、功能的变化导致的不同外观,现代行政法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三种形态。以“自由权和社会权-公共行政权”为主轴的第三形态,因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治理新模式的产生而产生,通过国家任务、行政主体以及行为方式的社会化得以建构,并对发展和突破现有行政法制及理论提出了要求。 %K 行政法的形态 %K 社会治理模式 %K 公共行政权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060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