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治理论还是法治论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的理论建构 %A 陈柏峰 %A 董磊明 %J 法学研究 %D 2010 %X 当前乡村司法呈现出双二元结构形态:基层法官的司法有着法治化和治理化两种形态,乡村干部的司法则是治理化形态。综合考量乡村社会变迁及其所受到的结构性约束,双二元结构形态可以呼应乡村社会的司法需求,回应乡村纠纷的延伸性和非适法性,适应中国乡村的经济基础。在很长时间内,乡村司法都应当在法治化和治理化之间保持某种平衡。 %K 乡村司法 %K 治理化司法 %K 法治化司法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0503&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