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预防性行政诉讼 %A 解志勇 %J 法学研究 %D 2010 %X 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事后救济型行政诉讼,常常无法排除或修复行政活动对原告造成的严重损害后果,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直接威胁到行政诉讼救济的有效性和社会稳定与和谐。应尽快弥补这个法律缺失,建立以事前和事中救济为特征,旨在对抗威胁性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的预防性行政诉讼制度,真正实现权利有效保障。 %K 行政诉讼 %K 预防性行政诉讼 %K 权利保障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0041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