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 %A 易军 %J 法学研究 %D 2012 %X 我国学界普遍忽视私人自治与作为其生存环境与运行背景的私法之间的关系。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之间具有密切关联。由于实行私人自治原则,私法呈现出抽象性、目的独立性、否定性、程序性、形式性、自治性、工具理性等形式主义品性。由私人自治在民法中的基石性地位所决定,形式主义品性在私法中居于主导地位。民事立法应坚守形式主义品性,若必须创设例外,应有正当充分的理由。中国现行民法还存在着上述诸品性程度不高的缺憾,形式主义品性有待提升。 %K 私人自治|私法品性|形式主义|形式性|自治性|工具性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20305&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