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法律解释的困境 %A 桑本谦 %J 法学研究 %D 2004 %X 由于法律解释元规则的缺位,法律解释学很难具有方法论的意义。疑难案件的判决结果并不来自于法律内部,对不同判决方案预测其社会效果并权衡其利弊得失是隐含于法律解释中的思维过程,正是这个隐含的思维过程决定了疑难案件应当如何判决、法律应当如何解释。 %K 法律解释 %K 法律解释方法 %K 法律解释元规则 %K 形式合理性 %K 实质合理性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040501&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