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争议问题 %A 王胜明 %J 法学研究 %D 2012 %X 不宜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就什么是“涉外”作出规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第二层含义,即确定适用的法律与该涉外民事关系不具有密切联系的,则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有可能妨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正确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中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我国刑法和行政法、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规避未作明确规定,但明确规定不适用反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有一定的考虑。鉴于国际条约的复杂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未规定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 %K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K 最密切联系原则 %K 强制性规定 %K 规避 %K 国际条约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2021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