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创新本质与知识创新目标 %A 吴汉东 %J 法学研究 %D 2014 %X 创新是知识产权法的历史过程与时代使命。知识产权法的创新意义,表现在其本身的制度创新与所追求的知识创新两个方面。知识产权法产生、变革和发展的历史,即为科技、文化创新与法律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历史。理想的知识产权制度应是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也是自身不断创新的制度。现代知识产权法存在可能发生的“制度风险”,影响或制约着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具有“政治企业家”的角色担当,作为创新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应在知识产权法的主体意识层面、制度设计层面以及社会运行层面作出理性反思和积极应对。 %K 知识产权法 %K 制度创新 %K 知识创新价值 %K 知识产权战略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20140306&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