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我国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关系刍议 %A 张宿海 %A 焦廉成 %J 法学研究 %D 1984 %X 本文论述了我国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的概念、各自的调整对象、各自的原则,认为它们在调整社会关系中各有自己的作用,互相配合制约,不能互相代替或混合为一。本文还指出社会关系是互相关联的整体,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也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并进而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设计提出了设想。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19840204&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