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论公开证明 %A 王能春 %J 法学研究 %D 1989 %X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3条规定“公证人员对本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这一规定在传统公证理论上称为“保密原则”。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19890312&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