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公司法中的越权原则及其改革 %A 傅廷美 %J 法学研究 %D 1991 %X 越权(ultravires),源自拉丁文,原意为超越权限。它在英美国家公司法中,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涵义:一是指超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经营目的;二是指虽然没有超越公司的经营目的,但超越公司经理的职权范围;三是指违法、不合程序以及虽属经理权限以内,但脱离公司的正当的主要的目的。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19910413&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