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论过错程度 %A 陈慧谷 %J 法学研究 %D 1992 %X 过错作为民事责任最一般、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基础,其本身可由注意义务和预见能力的程度差别而划分成多个等级序列,谓之过错程度。在民法中,过错程度的划分,对确定当事人就何种过错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责任时划分责任范围的大小,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U http://www.faxueyanjiu.com/ch/reader/view_abstract.aspx?file_no=19920107&fla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