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略论食品卫生违法案件管辖的若干问题 %A 刘砚亭 %A 郑鹏然 %J 中国公共卫生 %P 11-13 %D 1989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几年来,各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法处理了大量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件(下简称违法案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于跨区、县,跨省的违法案件,由于国家还没有颁发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各地监督机构无章可循,往往造成省际、县际之间意见不一,做法各界,甚至出现矛盾。为此,笔者试就食品卫生违法案件管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供参考。 %U http://manu40.magtech.com.cn/Jweb_zgggws/CN/abstract/abstract280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