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商场与供应商联营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A 李贵芬 %A 李晓红 %J 财会月刊 %D 2010 %X 目前有很多大型商场与供应商达成联营协议,互惠互利。本文归纳了商场与供应商联营的基本会计核算方法,并对商场两类常见促销方式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商品流通会计核算税务处理传统的商品流通过程主要是先购进商品、储存商品,最后销售商品。商品流通企业的业务核算也围绕上述商品流通过程而展开。当前,我国商品流通企业为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降低经营风险,常采用一种新的“引厂进店”的联营方式即与生产者融合的方式进行经营。这种联营方式有利于加快商品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主要被我国的商品零售业尤其是大型商场所采用,鉴于目前会计准则还没有对此制定比较系统规范的核算体系,本文试图对商场联营商品流通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作初步探讨。  一、商场与供应商联营业务的流程及特点 %K 商品流通 %K 会计核算 %K 税务处理 %U http://www.ckyk.cn/periodical/previous_detail-JQKNCRE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