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高职院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会计核算 %A 虎玲华 %J 财会月刊 %D 2009 %X 本文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高职院校示范建设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所涉及的业务处理、账簿设置和报表编制工作进行阐述。  【关键词】项目建设高职院校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一、示范建设专项资金收支的业务处理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高职院校须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并将项目预算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方可列支。在进行具体业务的会计核算时,各校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分类管理原则,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分不同资金来源,对年终结余资金进行分类核算,正确反映资金归属;二是明细核算原则,对纳入核算范围的专项资金,采取细化核算科目,分项目设置明细账,实现项目收支一一对应。 %K 项目建设 %K 高职院校 %K 专项资金 %K 会计核算 %U http://www.ckyk.cn/periodical/previous_detail-JNDRRPNOO.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