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公共财政视角下地方债的功能界定与管理思路 %A 徐博 %J 财会月刊 %D 2011 %X 地方债的发行以财政分权为基本前提,在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背景下,地方债既不同于国债也不同于国外的市政债券。但作为一种财政资金形式,地方债不能偏离公共财政框架。本文认为,鉴于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地方债亟须功能细化。  【关键词】公共财政地方债功能界定地方债管理地方债的发行是以财政分权为基本前提的。伴随我国地方债的发行及发达国家地方债务危机问题的出现,如何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加强地方债的功能界定与管理值得深思。  一、我国地方债的内涵界定  债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有中央债(国债)和地方债。顾名思义,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即为“地方债”。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1.我国地方债的发展演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财政关系。为了在保障中央财政取得稳定收入的前提下,大力扶持地方财政,我国将国债的功能进行了分解,使国债由转贷政策向地方债的代发代偿转变,并明确了国债和地方债的分工及地方债的功能。 %K 公共财政 %K 地方债功能界定 %K 地方债管理 %U http://www.ckyk.cn/periodical/previous_detail-JMONFMQNM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