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刍议投资收益的节税思路 %A 奚卫华(博士) %J 财会月刊 %D 2011 %X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纳税筹划空间。本文推荐了几种主要的纳税筹划思路:选择企业的外部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还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选择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分支机构设计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合理设计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数额。  【关键词】企业组织形式法人所得税制综合税收负担率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时,可以股息红利、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利息所得等方式从企业获得投资收益,而各种投资收益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为此,投资者需要从各种方式的综合税收负担率角度进行考虑,选择最有利的投资方式,从而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  1.企业外部层次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投资者在对企业进行投资时,可以在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之间进行选择。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及其投资者缴税办法不一样。①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投资者个人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在对企业进行投资、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时,需要考虑其综合税收负担率。 %K 企业组织形式 %K 法人所得税制 %K 综合税收负担率 %U http://www.ckyk.cn/periodical/previous_detail-JMONFRCPF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