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宪法认同与公民教育刍议 %A 刘丹 %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P 103-106 %D 2012 %X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更是居于统帅地位。因此,如果没有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永远只能是一句苍白无力的口号。然而,一个社会要形成良好的守宪风尚、弘宪品格和护宪气节,固然离不开宪法规范性的威慑作用,但却更多地取决于社会和民众对宪法的认同。只有在公民对宪法产生真正的认同感和情感共鸣时,宪法才能真正地走进公民的日常生活,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也才能最终确立。因此,深入挖掘宪法认同的相关基本问题,不仅是宪法学研究中一个亟待加强的理论课题,更是当前我们学习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一个重大现实社会问题。 %U http://wkxb.bnu.edu.cn/CN/abstract/abstract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