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公孙龙《指物论》中的逻辑和本体论 %A [美] %A 成中英1 %A [美] %A 理查德 %A ·斯万2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33-6000/C %D 2009 %X ?公孙龙的枟指物论枠是一篇研究指称性质和功能的文章。枟指物论枠中的“指”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指称行为,二是指称对象。“物”也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指潜存的不可判分的存在之场(混沌),二是指具体有形之物。公孙龙又进一步区分了指称行为的两个方面:作为可观察到的指向动作与作为不可观察的分殊行为。当我们指向潜存的不可判分的存在之场,被指的那个域就与其他东西区分开来,成为具体有形之物,这便是作为分殊行为的指称行为。很显然,凡具体有形之物,都是指称对象。作为分殊行为的指称行为不是指称对象,而是具体有形之物成为可能的条件。但作为可观察到的指向动作的指称行为却是指称对象。 %K 公孙龙 %K 《指物论》 %K 指称 %U 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CN/abstract/abstract84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