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行政合同的基本特性 %A 朱新力 %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33-6000/C %D 2002 %X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直接实现行政的目的或单纯为行政事务与他方订立的合同.在行政主体合同权利的限制、行政主体在合同中的特权、合同的瑕疵与救济方面,行政合同均存在有别于普通合同的特性.这些特性意味着行政合同具备自身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 %K 行政合同 %K 权利限制 %K 特权 %K 公法救济 %U 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CN/abstract/abstract94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