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犯罪定量模式检讨 %A 沈海平 %J 法学家 %P 98-115 %D 2015 %X 如所周知,中外刑法由于法律文化传统、法律演进路径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犯罪定量模式,即西方国家一般实行“司法定量”模式而中国则实行“立法定量”模式。“立法定量”模式是实质主义刑法观的产物,虽然具有实质合理性,符合刑法谦抑原则,但是欠缺形式合理性,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放弃立法定量,实行司法定量,并构建轻罪处理机制,是理性选择。 %K 但书规定 %K 立法定量 %K 司法定量 %K 轻罪处理机制 %U http://www.faxuejia.org.cn/CN/abstract/abstract24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