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刑事司法中的犹豫——兼谈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发展 %A 徐鹤喃 %A 郭云忠 %J 法学家 %P 79-87 %D 2006 %X 犹豫是刑事司法权行使的固有禀赋之一。刑事司法中的犹豫制度可以分为侦查阶段的移送犹豫、检察阶段的起诉犹豫、裁判阶段的宣告犹豫和执行犹豫等。从保障被追诉人享有不脱离社会权和复归社会权、克服刑事司法中的有限理性和非理性、增进社会的总福利与总价值的实现、维护社会的宽容性与多样性等方面思考,犹豫制度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实证分析表明,现行不起诉制度呈现出不良运行的态势,表明我国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带有较强的刚性和机械性。刑事司法改革中需要在司法理念、刑事政策、制度构建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探索,拓展不起诉制度的适用,以改进刑事司法的僵化禀赋,促进司法的社会效果的提高。 %K 犹豫制度 %K 不起诉 %K 暂缓起诉 %U http://www.faxuejia.org.cn/CN/abstract/abstract5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