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公司自治与裁判宽容——新《公司法》视野下的裁判思维 %A 蒋大兴 %J 法学家 %P 70-78 %D 2006 %X 新《公司法》秉持自由主义的逻辑,对公司进行松绑。此种立法逻辑要求司法者调整长期以来的管制主义裁判思维,坚持裁判宽容。裁判宽容要求在审理公司法案件时,充分尊重股东自治和公司自治;谨慎解释自治与强制的界限,理解强制性规范设定的基准,理解公司法并非推行公共政策的合适领域;法官要充分尊重公司的商业判断,不对公司实体营运过多干预;公司诉讼要采取更为宽缓和灵活的方式,有些案型要将调解设置为必经程序,有些案型要主动压缩审理周期。 %K 公司 %K 股东自治 %K 公司自治 %K 裁判 %U http://www.faxuejia.org.cn/CN/abstract/abstract5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