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Journal Article %T 通过程序制裁遏制刑事程序违法 %A 李奋飞 %J 法学家 %P 95-102 %D 2009 %X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程序违法现象极为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部缺乏制裁机制即违反之后没有法律后果的“软”法。刑事诉讼法基本上已经丧失了作为法律所应当具有的约束力,甚至沦落为规则的宣示或告诫。欲使刑事诉讼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就必须为其注入“制裁”这一法律规范的应有要素。而为刑事诉讼法注入“制裁”要素,应走“以程序制裁为中心”的道路,这是由程序制裁的独特优势所决定的。 %K 刑事诉讼 %K 程序制裁 %K 实体制裁 %K 程序违法 %U http://www.faxuejia.org.cn/CN/abstract/abstract285.shtml